索?引?號: | 暫無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_政務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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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12-11 | 發布日期: | 2022-12-11 |
發布機關: | 山東省公安廳 | 統一編號: | 無 |
標??題: | 山東省公安廳辦公室關于調整山東省公安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魯公辦〔2022〕37號 | 有?效?性: | 0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_政務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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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 山東省公安廳 |
發文字號: | 魯公辦〔2022〕37號 |
成文日期: | 2022-12-11 |
統一編號: | 無 |
有?效?性: | 0 |
山東省公安廳辦公室
關于調整山東省公安廳主動公開
基本目錄的通知
魯公辦〔2022〕37號
廳直各單位:
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關于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切實提高我廳政務公開“含金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廳工作實際,對《山東省公安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內容進行了修訂更新,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事項和內容
包括機構職能、法規文件、政府會議等共34項內容。
二、公開時限
公開時限為自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政策解讀材料應當自政策文件公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
通過山東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會、報刊等形式公開。
四、責任主體
各部門根據責任分工分別負責,牽頭單位要積極主動指導督促,責任單位要全力配合。
山東省公安廳辦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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