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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貫徹黨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全省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省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省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省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全省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省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省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省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省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省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省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省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省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省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省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省軟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省互聯網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省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省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全省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指導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負責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省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并協調落實。推進全省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省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省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
(十四)管理省輕工集體企業聯社。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轉變政府職能。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優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要由省核準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審核。需要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后,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上報。
2.關于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省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省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省能源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負責將其與全省能源規劃相銜接。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并發布地方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與省大數據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大數據局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于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省發展改革委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范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省商務廳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省應急廳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5.關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許可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省公安廳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6.關于節約用水管理。省水利廳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