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我省明確12項重點任務努力實現“藏水于地”
打印 來源:大眾日報 時間:2023-10-25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下水管理的意見》正式印發,提出將在全省范圍實行最嚴格的地下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到2025年深層承壓水超采量基本壓減完畢,到2035年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區。
地下水一直是我省主要供水水源之一,全省多年平均地下水利用量約占總用水量的40%。“《意見》的出臺,對于全面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促進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省水利廳水資源管理處二級調研員楊永兵說。
《意見》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地下水管理的近期和遠期目標,細化了12項重點任務。到2025年,要初步建立管理保護地下水的指標控制體系、制度政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全省地下水開采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范圍內,全面完成淺層地下水超采治理階段性目標任務,深層承壓水超采量基本壓減完畢。到2035年,全面建立起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地下水的體制機制,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區,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可持續利用。
在地下水開發利用方面,我省將實行水量水位雙控管理,并將經批準的地下水取水總量、水位控制指標作為取水許可、地下水超采治理等的重要依據。除應急取水等特殊情況外,對不滿足地下水總量控制、地下水位控制要求的地區,要暫停審批新增取用地下水,限期開展區域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分析評估及優化調整,制訂取用地下水壓減方案,逐步削減地下水取水量,維持合理地下水位。
農業是用水大戶。楊永兵介紹,我省現有規模以上農業灌溉井80多萬眼,占規模以上地下取水井總數的90%以上。
為加強農業取用地下水管理,《意見》規定,新鑿機井需依法依規開展水資源論證,申請辦理取水許可證。對現存未依法辦理取水許可的機井,符合辦理條件的要于2023年年底前辦理完畢,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依法進行封填。(記者 方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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