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全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組織指導省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和防潮堤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設區的市、跨流域的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負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