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起草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承擔廳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商務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