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并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配額以及相關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監督、協調全省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指導管理全省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按照規定監督管理外國以及港澳臺非企業經濟組織駐山東代表機構。負責全省對外貿易業務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