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審計廳|法規處(掛審理處牌子)
負責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審理審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廳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全省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和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糾正或者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