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工作。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指導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及推動科創基地建設,組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推進兩化融合和數字化轉型。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體系能力,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