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閉會
決定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明年1月召開
11月20日下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濟南閉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楊東奇主持會議并講話;副主任王隨蓮、王良、范華平,秘書長張斌出席。
會議表決通過《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明年1月召開;表決通過《山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山東省院前急救條例》;審查批準有關市人大常委會報批的十五件地方性法規和決定;表決通過《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2024年省級第三次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表決通過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會議經過表決,免去宋文娟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任免人民法院有關審判人員職務,免去人民檢察院其他檢察人員職務。
楊東奇在講話中指出,要務實高效做好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相互密切配合,確保會議如期順利召開。要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組織好代表會前集中視察、調研等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為參加大會審議、提出議案建議做好準備。要組織好國家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深入人心,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副省長王桂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霍敏,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顧雪飛,省監察委員會、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部分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有關專家顧問和基層同志列席會議。部分公民旁聽會議。(記者 劉一穎 通訊員 張博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