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省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意見的公告
已結束
征集時間: 2023-03-17 至 2023-03-24
來源:山東省司法廳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推動決策事項源頭治理,省司法廳組織編制了《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經部門座談、專家論證,形成了征求意見稿。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書面反饋至省司法廳。
傳真:0531-51781766
電子郵箱:sftbascc@shandong.cn
郵寄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山大路207-2號,山東省司法廳備案審查處
附件: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征求意見稿)
山東省司法廳
2022年3月17日
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的說明
一、編制背景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四條規定,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結合本級人民政府的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編制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報決策機關研究確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省政府自2021年起開始編制年度決策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為進一步規范決策事項目錄管理,省司法廳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出臺《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對目錄編制流程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編制過程
省司法廳于2023年初啟動了決策事項建議征集工作,1月18日印發通知,向各設區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泛征集決策事項建議。共收到省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和青島市報送的決策事項建議24項。經過初步審核,形成了《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初稿。3月2日,組織召開省發展改革委等6個部門參加的論證會,對《目錄》初稿作了進一步論證,對其他報送部門也逐一進行了反饋和溝通,根據有關意見,對《目錄》進行了修改。3月9日,邀請專家對《目錄》進行論證,根據專家意見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形成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目錄》草案。
三、編制標準
在確定列入《目錄》草案的決策事項時,我們主要遵循以下標準:一是嚴格范圍法定。屬于《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規劃、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和其他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才列入。二是圍繞重點任務。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以及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錨定“走在前、開新局”,聚焦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重點任務,確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三是嚴格把握決策權限。對國家文件已有部署,我省擬出臺具體貫徹措施或意見、決策空間較小或者不屬于我省決策權限的建議事項,不列入《目錄》草案。四是注重時效性。對年內無法完成的決策事項建議不列入《目錄》草案。
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情況說明
3月17日至3月24日,省司法廳就《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山東省政府官網公開征求了社會各界意見。收到意見一條,因與目錄編制沒有關系,未采納。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工作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