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魯政字〔2023〕17號)(以下簡稱《通知》),標志著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正式啟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開展一次,分別在逢3、8的年份實施。我國曾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別開展了四次經濟普查(2003年因“非典”特殊原因,第一次經濟普查推遲至2004年開展)。
2022年11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決定于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并對普查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切實在山東省開展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在國務院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提出進一步要求,起草形成了《通知》。
二、五經普的重要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好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了解我省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征,對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錨定“走在前、開新局”,扛牢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政治責任,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現重大突破,深入實施“三個十大”行動,不斷塑強高質量發展新優勢,奮力開創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三、五經普面臨的新挑戰
近年來,隨著“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山東市場活躍度日趨增加,市場主體數量大幅增長,目前山東登記在冊的市場主體1400余萬戶,其中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中的法人單位近360萬個,單位總量約占全國市場主體的十分之一;與此同時,山東市場主體的經營方式越來越靈活多樣,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不斷涌現,跨行業、跨地區經營越來越普遍。本次普查還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對方案設計、組織實施和數據處理等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
四、主要工作內容
(一)關于普查的總體要求
1.普查的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做到查實情、報真數,確保普查數據客觀準確反映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2.普查的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結構和質量,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通過普查,客觀反映我省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關于普查的對象和范圍
1.普查對象。在山東省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2.普查的范圍,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關于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1.普查的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2.普查的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四)關于普查的組織實施
1.組織實施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完善機制,強化保障,扎實做好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2.普查機構:省級成立由省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的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普查組織實施中的重要事項,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成員單位包括與經濟普查密切相關的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市級及以下政府也將參照省的組織架構成立相應的機構,組織實施好本地區普查工作。
五、普查經費保障
本次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數據采集終端(PAD)等專用設備要在充分利舊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做好測算,購置經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負擔,并及時撥付;“兩員”報酬由市、縣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各市要合理確定“兩員”報酬標準及各級財政負擔比例,不得將負擔下移,不得拖欠。省級財政對財政困難縣予以適當補助。
六、我省有關工作要求
為切實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普查數據質量,《通知》明確提出以下三項具體要求:
(一)堅持把依法普查貫穿始終。一是強調依法依規。全體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依法規范進行普查。二是強調打消普查對象顧慮。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三是強調數據保密。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二)堅持將數據質量放在首位。一是強化措施。要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二是強化制度。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三是強化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對本領域數據質量的審核,確保普查結果符合實際、真實可靠。
(三)堅持以手段創新促進質效提升。一是提高信息化應用效能。要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二是積極采取務實高效的工作方法。組織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三是創新豐富工作手段。鼓勵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會資源提高普查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