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防治管理處
一、承擔省應急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市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二)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等防治工作。
(三)承擔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二、處室職責
(一)組織擬訂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實施。
(二)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
(三)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三、處室工作任務
1.組織擬訂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實施。
2.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參與擬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協調落實相關工作。
3.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工作。
4.指導協調省消防救援總隊和市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5.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匯總分析城鎮、農村、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航空滅火工作。
6.擬訂省森林和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7.參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8. 參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
9.承擔重大火災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負責較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10.負責總結火災事故發生規律,參與開展防火宣傳和安全警示教育。
11.承辦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2. 承擔支部黨建工作。
13.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李全民
辦公地點:省應急廳辦公樓210室
日常辦公電話:0531-51787853
辦公時間:8:30-12:00;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