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掛教育訓練處牌子)
一、承擔省應急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二)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處室職責
(一)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
(二)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工作。
(四)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五)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三、處室工作任務
1.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2.負責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公務員管理,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干部考核、任免、監督、獎懲等具體工作。
3.按職責權限承擔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務職(銜)級、人員招錄、考核、任免、獎懲、調配、工資福利、優待撫恤等工作。
4.承擔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推動地方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5.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員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
6.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干部教育工作,擬訂干部教育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7.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8.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管理、職稱改革等工作。
9.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10.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11.承擔支部黨建工作。
12.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王玉花
辦公地點:省應急廳辦公樓326室
日常辦公電話:0531-51787827
辦公時間:8:30-12:00;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