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省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并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