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的統一編制、標準、購置經費、采購配備、處置等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具體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維護有關信息數據。負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擬訂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統計匯總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