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各方面監督成果在委內處室和所監管企業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發現或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