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理論問題研究,牽頭擬訂推進全省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建議,起草綜合性文稿。牽頭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負責委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工作。承擔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