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監督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監督管理國(境)外律師事務所駐魯辦事機構。指導、監督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律師協會。承擔省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