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內控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等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國有資產管理及保值增值、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資金的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