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科技、教育資金管理機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