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協調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推進省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收集交流相關信息情況;聯系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