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山東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魯政發〔2021〕20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1年6月25日,省政府公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省政府決定對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作出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將省發展改革委承辦的《山東省“港產城”融合發展規劃(2021-2035年)》、省自然資源廳承辦的《山東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濟南都市圈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山東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意見》、省交通運輸廳承辦的《山東省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2021-2035年)》、省農業農村廳承辦的《山東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6項決策事項調整出目錄。
二、將省發展改革委承辦的《山東省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2021-2035年)》修改為《山東半島城市群發展規劃(2021-2035年)》。
三、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辦單位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時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附件:山東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