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規定,山東省水利廳編制完成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及交流互動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行政復議和訴訟,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情況,以及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山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chinaznjg.com)和山東省水利廳門戶網站(http://www.sdwr.gov.cn)上可下載和查閱本報告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或有其他需求和建議,請聯系: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山路127號,郵編:250013,聯系電話:0531-86974264。
一、概述
一年來,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23號)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和社會公眾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 、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明確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增強政務公開實效,推進水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水利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一)認真研究部署。省水利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先后兩次召開廳黨組會,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改進措施。廳主要負責同志和政務公開工作分管負責同志多次就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強化考核,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機制。在出臺《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等制度基礎上,修訂了《山東省水利廳工作規則》,制定出臺了《山東省水利廳行政許可程序規定》,就政府信息公開程序、時限、主體責任等進一步作出規定。先后制定出臺了《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綜合政務工作考核辦法》、《山東省水利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落實省政府部署要求。
(三)強化工作保障。調整充實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2名兼職工作人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絡,在廳機關處室、廳直屬單位均明確1名工作人員作為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具體負責相關政府信息的匯總、整理和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4%,嚴格按照《綜合政務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加大培訓工作力度,今年安排1期政務公開工作專題培訓,共培訓廳直機關、各市水利局政務公開工作人員60多人。
(四)提升政務公開規范化水平。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建設。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每年更新一次。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所有政府信息在制作或獲取特別是文件起草時,都依法依規認定其公開屬性,并在政府信息上標示。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6年省水利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104條,同比增長9.6%。
(一)推進行政權力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廳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管理工作,在廳門戶網站“山東水利網”設立公開專欄,及時做好動態調整及信息更新工作,共公開行政權力事項61項,行政審批事項10項,部門主要職責12項、邊界職責5項、事中事后監管23項。同時在廳門戶網站“山東水利網”設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結果“雙公示”專欄和“隨機抽查”專欄,共公開行政許可結果266項,公開隨機抽查權力事項10項、抽查結果1項。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嚴格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及時在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山東水利網公開省水利廳2016年度部門預算報告和2015年度部門決算報告,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公示的表格內容進行詳細說明。推進專項經費信息公開,及時公開雨洪資源利用工程項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專項經費使用信息6條。
(三)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
1、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公開。完善“全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對進入我省水利建設市場的市場主體在平臺建立網上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加強信用信息的應用,在工程招標投標、企業資質審核等工作中全面應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檔案,實現誠信管理。截止2016年底,在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信用檔案的各類企業已達1014家,主要從業人員80355人,工程業績19864項,累計采集信用信息數據41萬條。已公布700家企業信用檔案,已公布主要從業人員75805人,已公布工程業績19490項。
2、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利用“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平臺”,準確、及時、規范公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同時,建立了項目信息公開關聯掛鉤機制,將信息公開與工程招標投標、竣工驗收、項目法人考核等多項工作相關聯,相互銜接,相互促進,增強項目公開效果。截止2016年底,在山東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平臺累計填報項目2187個,涉及項目種類包括水庫工程、水閘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治理等16個類型,總共面向社會公示項目1849個。
3、推進水利工程招投標信息公開。充分發揮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水利工程電子招投標系統的作用,進入省級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全部實行電子招標。共有73家招標代理機構、441家投標企業,582個(次)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入省級水利工程交易平臺,交易額達111.6億元。全年發布招標公告1325個(次),評標結果公示925個(次),中標結果通知876個(次)。
(四)推進水利重大決策公開透明。出臺了《山東省水利廳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辦法(試行)》、《山東省水利廳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試行)》、《山東省水利廳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制度規定,明確要求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在工程決策或政策出臺前廣泛聽取利益相關方、法律顧問、專家等各方面意見,擴大公眾、媒體參與,推行民意調查制度,在工程決策或政策出臺后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2016年,對雨洪資源利用、地下水超采治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等5項重大決策和10項規范性文件制定等,在決策前都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進行合法性審查。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水利改革發展任務,圍繞水利中心工作,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及時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
(五)推進政務服務公開。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廳政務服務平臺和政務服務大廳,制定了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指南和相關制度,省級政務服務平臺由專人負責維護、及時辦理。
(六)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建議提案辦理結果”欄目集中公開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2016年省水利廳承辦的10件省人大代表建議和13件省政協委員提案,全部及時予以公開。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政府網站。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主渠道作用,通過省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及時在“中國山東網”公開水利信息。在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山東水利網”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并根據水利工作形勢變化,先后開辟了“水利新聞”、“通知公告”、“政策法規”、“人事任免”、“服務大廳”、“特別推薦”、“媒體關注”和“重點工程建設”等欄目。
(二)新聞發布。建立完善新聞發布制度,明確新聞發言人由廳總工程師擔任,規定了新聞發言人職責、新聞發布的途徑、方式和程序,2016年聯合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5次。
(三)微博微信。在人民網、新浪網開通了政務微博,由專人負責發布水利政務信息,發布信息285條;開通山東水利政務微信和山東水利法治微信,發布信息437條。
(四)大眾媒體。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宣傳活動,將水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水行政執法職能、依據、程序、處罰措施以及水利規費收取依據、標準、范圍、減免程序等情況全部向社會公開。
(五)公報簡報。定期編發《山東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簡報》、《水資源公報》、重點水功能區和主要城市重點供水水源地水質通報等簡報公報,及時報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同時在“山東水利網”予以發布。
(六)在線訪談。積極參與在線訪談活動,2016年有2位廳領導陽光政務熱線上線活動,1名廳領導接受鳳凰網專訪,在線回答群眾關心的水問題,共計上線近300分鐘。
四、政策解讀及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建立同步解讀機制,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起草處室、單位提前做好政策解讀準備,經合法性審查后,相關解讀材料與規范性文件一同公開發布,2016年新制定修訂的8項規范性文件全部進行了解讀。印發文件,建立了24人的政策解讀專家庫。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水利重大政策法規,由廳領導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讀力度。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山東水利網設置交流互動專欄,包括記者專訪、公眾咨詢、民意征集、網上調查、水文化等相關子欄目。公眾咨詢欄目接受群眾咨詢13條,全部及時給予回復;民意征集、網上調查欄目重點針對重大涉水決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同時針對群眾關心的水服務事項,建立“公共數據開放”欄目,公開水資源公服、實時雨水情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對外公開了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2016年,省水利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其中2件按照規定進行了公開,2件非本機關政府信息,3件不存在。未收取信息公開費用。無針對省水利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監督檢查情況
專門制定出臺了《山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山東省水利廳關于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工作程序、違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確要求,建立起較為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一事一審的要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條填寫《信息發布保密審查表》,所有公開的政府信息都嚴格經過了保密審查。2016年,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泄密情況。
七、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時效性還有待提高,主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需要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需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的針對性不夠強,解讀范圍不夠大;回應社會公眾關切需要進一步改善,與群眾交流互動不夠密切。
2017年,針對存在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積極推進信息主動公開。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積極開展財政決算報告公開。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指導作用,做好條目對應信息的及時公開和更新維護。對申請頻率高并且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納入主動公開范圍。二是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對照實際工作查找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做好制度的評估、完善和清理。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三是推進政務公開載體建設。完善山東水利網功能,對信息公開欄目進行改版,充分發揮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四是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和社會關切回應。充分發揮政策解讀專家作用,擴大政策解讀范圍,增強解讀針對性。做好水利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對重要水利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