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參會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圍繞省政府工作報告展開了認真審議和熱烈討論。記者今天拿到經大會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發現,與最初提交代表審議和委員討論的報告版本相比,最終版本修改了9處。
據了解,大會期間,參加省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的18個代表團均對《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反饋意見,其中10個代表團對《政府工作報告》共提出55條具體修改意見。這些意見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求增加或再突出強調某項工作,二是具體文字修改。
青島團金杰代表和濰坊團毛進蘭代表提出,《政府工作報告》第4頁,“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取得新成績”部分,應將“新建房屋一律按7級烈度抗震設防”,改為“新建房屋一律按不低于7級烈度抗震設防”。煙臺團白泉民代表認為,《政府工作報告》第6頁,“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部分,應將“在征地拆遷、重點建設和知識產權等方面,出臺實施系統舉措”,改為“在征地拆遷、重點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出臺實施系統舉措”。濟南團李勇代表建議,報告第7頁,應將“是省人大、省政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改為“是省人大、省政協和社會各界有效監督和大力支持的結果”。
針對代表們提出的意見,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經過認真研究,吸收采納了其中9條意見。記者了解到,報告還作了一些具體文字修改。一些屬于具體工作的意見建議,大會結束后會議秘書處將轉交省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吸收采納。(記者 賈瑞君 袁濤)
《政府工作報告》具體修改的9個地方為:
1.第4頁,“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取得新成績”部分,將“新建房屋一律按7級烈度抗震設防”,改為“新建房屋一律按不低于7級烈度抗震設防”。
2.第6頁,“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部分,將“在征地拆遷、重點建設和知識產權等方面,出臺實施系統舉措”,改為“在征地拆遷、重點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出臺實施系統舉措”。
3.第7頁,將“是省人大、省政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改為“是省人大、省政協和社會各界有效監督和大力支持的結果”。
4.第12頁,“加快工業和服務業結構優化”部分,將“大力發展生物制藥、康復器材產業”,改為“大力發展生物制藥、醫療器械和康復器材產業”。
5.第16頁,“打贏脫貧攻堅戰”部分,將“讓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魯西南、魯西北和沂蒙山等革命老區群眾,和全省人民一道奔向全面小康”,改為“讓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魯西南、魯西北、沂蒙山和渤海等革命老區群眾,和全省人民一道奔向全面小康”。
6.第18頁,“大力發展衛生健康事業”部分,將“增加產科、兒科醫護人員和床位設施”,改為“增加產科、兒科及相關科室醫護人員和床位設施”。
7.第21頁,“持續推動政風轉變”部分,將“不能隨意許諾,不能浮夸作秀”,改為“不隨意許諾,不浮夸作秀”。
8.第22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部分,在“進一步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后面,增加“繼續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問題。”
9.第24頁,“標本兼治反腐倡廉”部分,將“依法保障公務人員的合理待遇,維護公務人員應有的體面和尊嚴。”調整到第23頁“完善正向激勵機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