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部署要求,由山東省民政廳編制的本部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6個方面內容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25號)要求的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在省政府門戶網站(
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6個方面內容完成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有:
1.機構職能類,包括:廳機關主要職能情況,領導配備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2.政策法規類,分為社會組織、優撫、雙擁、軍休干部和退伍士兵安置、救災、社會救助、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社會事務等。包括:由本省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3.規劃計劃類,包括:民政工作有關規劃、專項業務工作規劃、重點工作安排等。
4.民政業務工作,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社會救助、優撫安置、婚姻收養登記等事項辦理程序以及有關業務工作動態。
5.統計公告類,包括: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社會組織成立公告,行政區劃調整公告等。6.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情況,有關消息類信息等。
(二)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5年,我廳共辦理依申請公開7件,涉及財政預決算、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殯葬管理等方面,其中明確告知6件,信息不存在1件,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不存在不予告知或推諉等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與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信息主動公開的及時性、規范性有待增強;二是廳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需進一步加強。下一步,我廳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貫徹實施國家和省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以加強信息發布、規范公開內容、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平臺建設為重點,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全省民政事業創新發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二、魯政發〔2015〕25號文件落實情況
我廳對落實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任務高度重視,廳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多次對做好相關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廳里印發了《省民政廳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及分工方案》,明確了工作進度安排和責任單位;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估,對工作推進情況定期督導檢查,積極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一)著力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魯政發〔2015〕25號文件確定由本機關牽頭落實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主要有“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和“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兩項任務。一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將救助信息公開作為年度社會救助工作重點,以打造“陽光救助”品牌為統領,大力推進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信息公開。對相關救助政策和辦理流程,全省及17市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對象人數、保障標準、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均在山東民政信息網主動公開。根據城鄉低保工作重點在基層的實際,充分發揮統一制作的8.5萬個村(居)低保公示欄作用,切實抓好公開承諾、長期公示等重點環節規范管理。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全省組織開展了社會救助專項治理督查,將救助信息公開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進行了督導檢查。
二是加大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將全省性及跨市性社會團體、省管民辦非企業單位、省管基金會成(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章程核準等15項行政審批事項,在山東社會組織網公開,公開內容包括事項編碼、事項名稱、子項名稱、審批部門、審批類別、設定依據、審批范圍及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特別程序及期限、法定辦理期限、承諾辦理期限、收費依據和標準等。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年檢結果、行政執法情況均在山東社會組織網主動公開。
嚴格執行《山東省基金會信息公開管理辦法》(魯民〔2014〕9號),規范基金會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年度工作報告、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情況等5項信息,并將基金會信息公開情況列入基金會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納入基金會誠信記錄。7月,我廳向省政府申請將全省性及跨市性社會團體、省管民辦非企業單位、省管基金會成(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等方面9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納入清單管理,目前已經省編辦確認,待省政府審定。納入清單管理后,我們將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關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臺,我們將根據國家層面進展情況,及時制定出臺相關辦法。
三是積極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提請省政府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4〕61號文件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慈善組織認真履行信息公開責任。配合有關部門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發揮財稅政策導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通知》,對搭建公益信息公開共享平臺提出了具體意見,下一步將依托政府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平臺,以社會救助綜合信息平臺為基礎,搭建全省統一的慈善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提供公益組織統一管理、捐贈收入即時查詢、捐贈支出集中公開、救助信息共享等服務,逐步形成對公益資金從募集、運作到使用效果的全過程公開。依托山東慈善網,認真做好慈善總會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救助項目、捐贈情況、基金管理辦法等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二)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完善門戶網站政策解讀欄目,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和內容。成立了山東省民政廳專家咨詢委員會,吸收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參與政策法規的宣傳、解讀工作。對于由我廳起草的列入主動公開范圍、需要群眾廣泛知曉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進行解讀。一年來,通過新聞發布會形式,解讀了《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對2015年制定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全部進行了解讀,并在省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山東民政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三)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在公開范圍和目錄方面,圍繞社會救助、社會組織等重點領域和便民服務事項,不斷擴大主動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根據民政工作實際,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了調整完善。在制度建設方面,制定出臺了山東省民政廳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辦法、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等5項制度,正在研究制定《山東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在依申請公開方面,針對近年來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進一步完善了接收、登記等方面工作規范;建立了依申請公開答復會商機制,答復件均由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相關業務處室聯合辦理,同時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聽取有關意見建議。今年以來沒有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引起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問題。在主動公開方面,對廳門戶網站進行了改版升級,優化版面設計和欄目設置,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等功能,印發了《關于加強門戶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實施意見》,健全信息內容保障和發布機制,實行月調度制度,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四)加強對民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建立民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溝通聯系制度,對有關共性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特別是依申請公開方面,根據了解掌握的情況,及時對統一答復口徑、找準法律依據等給予指導。舉辦了全省民政系統法治建設培訓班,將信息公開申請答復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培訓,并分析了近年來各市因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引起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典型案件,有效提升了全省民政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水平。2015年8月,結合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估,對各市涉及民政工作的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并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有力地推動了全省民政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建設。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山東省民政廳
2015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