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由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煙臺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根據煙臺市所轄15個縣市區和市直67個部門和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編制。
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和公開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煙臺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國?煙臺”(www.yantai.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疑問,請與煙臺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系(地址:煙臺市萊山區芙蓉路6號;郵編:264000;電話:0535-6789859;傳真:0535-6789859)。
一、概述
2015年,各縣市區(管委)、各部門和單位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從全市來看,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整體較為規范、專欄配置齊全,主動公開內容豐富、覆蓋全面,依申請公開渠道暢通、答復及時,重要政策文件解讀注重實效、權威準確,社會熱點回應主動、形式多樣。全年主動公開信息46523條,其中市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主動公開信息16085條,縣市區政府(管委)主動公開信息30438條。全市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97件,行政復議36起,行政訴訟18起。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完善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監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規范,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7月份,制定下發了《煙臺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施方案》,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三統一,兩上榜”考核體系,不斷強化對各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的監督考核。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落實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和工作人員,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一)完善信息解讀工作。進一步加大政策解讀工作力度,落實同步解讀機制,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法規,同步制定了解讀方案,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全面建立并實施了政策解讀機制, 2015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共15個,均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里進行了解讀。
(二)切實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工作。進一步落實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密切關注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緊扣相關輿情和熱點問題,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推動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新聞發言人或相關負責人積極參加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解讀政策和回應社會關切。2015年,舉辦各類新聞發布會46次,其中市領導參加的新聞發布會3次,部門舉行發布會43次。
(三)加強與民眾互動交流工作。不斷加強煙臺政務微博發布工作,在信息公開、政策解讀、樹立形象、引導輿論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目前,我市政務微博“@煙臺發布”已發布信息3996條,關注數1051230個。2015年12月,注冊開通“煙臺政府網”政務微信,目前已發布信息50條,關注數300多個。各縣市區也不斷加強新媒體發布,強化信息發布和輿情回應,擴大政府信息傳播范圍,共有11個縣市區注冊了政務微信公眾號,共發布信息共7000多條。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一)推進行政權力信息公開。一是調整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印發了《關于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承接、調整行政審批等權力事項的通知》,削減市級行政審批事項6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事項4項、非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1項、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項。二是經過流程審核,將7116項權力事項精簡壓縮到3647項,精簡壓縮率為48.7%,印發了《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煙臺市市級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煙政發﹝2015﹞3號),將部門行政權力事項、辦事流程、服務電話、監督電話在煙臺市政府網站、煙臺機構編制信息網和相關政府部門單位網站公布,保證了政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編制完成市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外,市縣兩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已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一是市級財政預決算公開情況。及時公開經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并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3月份,在政府網站公開了《關于煙臺市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同時公開了2015年煙臺市市級“三公”經費預算,7月份公開了2014年煙臺市市級“三公”經費決算。二是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截至8月份,市直71個部門分別在各自網站公開了部門決算和部門“三公”經費決算。三是政府債券信息公開情況: 7月份,公開了2015年煙臺市市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將省廳下達我市的第一批債券情況進行了對外公開。四是扶貧移民信息公開情況:市財政將指標下達各縣市區,各縣市區通過張榜公式的形式進行了對外公開。五是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預決算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并公開分地區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應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六是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及時完整了公開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采購預算、采購文件、采購公告、采購結果、采購合同、驗收報告、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積極做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披露我市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多渠道向社會公開我市住房保障信息,通過報紙、煙臺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煙臺住房保障網、各縣市區門戶網站及時宣傳公開住房保障政策,公布項目信息,并每月對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和符合情況進行公開,保障民眾知情權、監督權。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通過煙臺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在“煙臺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開辟了“國土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實時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建立了“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及時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并且將建設用地批復文件、項目征地告知書、聽證告知書以及征地政策法規、征地小知識也進行了公開,并逐步實現在線查詢功能。全力實現煙臺市征地信息網上公開便捷、透明。
(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一是政府投資項目信息公開。重點圍繞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推進審批、核準、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截止到11月底,共公開項目核準、備案信息近200條。二是項目招投標信息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堅持把招投標核準作為項目審批的重要環節,嚴格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進行審核把關,同時加強對招投標信息公開的管理,督促有關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在各自網站上依法向社會公布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候選人等信息。 三是做好城市規劃信息公開工作。大力實施陽光規劃,制定出臺了《煙臺市規劃局城鄉規劃公示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和電子查詢系統建設方案,進一步提高了城鄉規劃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五)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一是做好社會保險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和水平,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及時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二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今年出臺的《關于印發煙臺市臨時救助辦法的通知》、《煙臺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通知》等新政策、新文件,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市民政局門戶網站及時發布。每月公布《全市社會救助情況統計表》,內容包括低保、五保供養標準,保障人數,人均補差等救助信息。三是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動高校重點做好錄取程序、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實行考試加分考生資格公示工作。推動高校制定財務公開制度,加大高校財務公開力度。四是深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公開,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高度重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國家、省關于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相關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深入推進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
(六)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一是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等信息公開力度。二是參照有關監督機構及上市公司監事會信息披露的做法,公開監事會對國有企業監督檢查情況,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公開財務信息,推動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公開國有企業財務匯總信息。參照上市公司標準規范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開企業財務預算,年度、中期、季度財務報告。
(七)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一是嚴格貫徹落實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的公開情況要求.通過環境門戶網站、環境空氣質量微信平臺對市區空氣質量進行實時發布,并在電視臺、廣播電臺不同時段向市民播報空氣質量狀況,為市民出行提供參考。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降水狀況、酸雨情況;全市飲用水源地、河流、湖庫、近岸海域水質狀況;市區道路交通噪聲、區域噪聲狀況也定期在網上公開。二是嚴格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和程序,以部門權力清單的形式,在煙臺市環保局官方網站詳細公開。環境執法檢查結果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的形式在煙臺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上公開。三是去確定了環保信息公開的重點。將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行政處罰、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情況等信息作為環保信息公開的重點,專項檢查等執法性的工作動態,除涉及國家秘密及企業商業秘密外,原則上適合對外公布的執法行為,都予以公開。
(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定了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全面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信息的權益。今年以來,共發布食品藥品重大監管政策信息50條、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32起、公開抽檢信息6371條、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3條。加大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逐步健全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
(九)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定期發布2015年全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及變更登記公告,及時對2015年社會組織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公布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公布了煙臺市民政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行政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3張清單,其中涉及社會組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管理信息,切實做到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托“煙臺慈善”門戶網站和微信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捐款收入和慈善救助支出、財務管理情況,并在市慈善總會每周開設“慈善開放日”,每年舉辦一次“社會公開周”,使市民在現場即可了解、查閱善款善物的接收和使用情況,不斷提升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和慈善組織的公信力。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是繼續擴大主動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對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實施動態更新,健全了公開目錄內容保障機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指標增加了政策解讀、文件草案意見征集、文件修改廢止情況等相關欄目,做到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納入目錄并及時公開。15個縣市區和大部分市政府部門能夠落實機制,嚴格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在發文會簽單或審簽單都對公開屬性做了明確標注。
二是不斷加強公開平臺建設。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作用。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府公報、信息公開查閱點、政務微博微信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行政服務中心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受眾面、提高影響力,擴大政府信息傳播范圍,提高信息到達率。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在市圖書館和檔案館查閱點新配備了2臺觸摸屏電腦,進一步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硬件保障能力。定期出版發行政府公報,供公眾查詢并了解政府文件和管理動態,全年共發行16.8萬份。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市政府及部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97條,均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復。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征地拆遷、土地規劃、補償標準、環境質量、項目規劃、財政收支、醫療服務、教育招生、保障住房等信息,共答復397件,答復率100%,其中“屬于已公開”的31件,占7.8%;“同意公開”的222件,占55.9%;“同意部分公開”的23件,占5.8%;不同意公開數40件,占10%,“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的69件,占17.4%,申請內容不存在12件,占3%。在不同意公開的答復件中,涉及國家秘密5件,涉及商業秘密8件,涉及個人隱私25件,不屬于《條例》所指信息2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全市行政機關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舉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提起的舉報1起。市行政復議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36起。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行政訴訟案18起,敗訴2起。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有關規定,規范保密審查程序,做到了審查工作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實施,對擬公開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進行保密審查后發布。2015年沒有出現失泄密情況。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1.信息發布不及時問題仍然存在。2015年,大部分縣市區和市政府部門都能夠高度重視及時發布信息,但仍有單位認識不到位,信息發布不及時。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對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情況的通報中,我市有兩個單位因沒有達到檢查指標要求,信息更新不及時,被列為不合格網站,影響了我市政府門戶網站和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提升。在年度考核網上檢查中,有的部門發布的信息沒有標注文件生成日期,此類問題在考核打分中,都按照標準進行了扣分處理。
2.規范性文件的發布和解讀水平有待于提高。通過考核發現,部分縣市區和部門規范性文件發布不規范,在規范性文件專用目錄下發布其他文件。規范性文件的解讀,轉載國家相關部門的政策解讀較多,對本級政府發布政策法規的解讀較少。有些單位對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讀不夠及時,沒有同步發布解讀文件,且解讀形式單一,解讀質量不高。
3.部分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個別縣市區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分類不清晰,不利于群眾查找,有的重點領域信息子欄目多是鏈接到相關職能部門網站首頁,信息指向不明確。部分部門的重點領域公開欄目信息量過少,沒有實現全面及時公開。
(二)2016年工作計劃
1.提高認識,抓好問題整改。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通報中所列問題,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感,著眼于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著眼于更好地便民為民服務,結合在檢查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將繼續對有關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調度檢查,并就個別問題進行專項督查。
2.加強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發布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對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文件制定發布的有關規定,對涉及公眾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草案,起草單位必須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政策法規”下“文件草案意見征集”欄目中進行公示,公開征集意見,時間不得少于7日。意見征集完成后,再報法制部門進行“三統一”登記編號。部門在“規范性文件”目錄中集中發布本部門規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門自行發布,政府規范性文件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統一發布。
3.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2015年與組織部和高校合作,對縣市區和部門分管領導進行了培訓。2016年,將繼續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養和鍛煉,采取專家講課、場景模擬和觀摩示范點等培訓多種方式,培訓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