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
魯政發〔2011〕1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已經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綱要》實事求是地總結了“十一五”時期的工作,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與工作重點,符合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九次黨代會、九屆十一次全委會精神,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動員和組織全省人民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富民強省宏偉新跨越,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行動綱領。
各市、各部門要組織干部群眾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綱要》精神,按照積極作為、科學務實的工作基調,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切實抓好《綱要》的貫徹落實,為實現“十二五”時期各項目標而共同努力。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