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來源 | 上級委托 |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受委托組織 | |
承諾辦結時限 | 4 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60 工作日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聯辦機構 | - | |
是否一次辦好 | 否 | 事項版本 | 9 | |
服務對象類型 | 自然人,企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通辦業務范圍 | -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快遞申請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
是否支持快遞申請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趙勝男 |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1-68967358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綜合服務專區綜合受理業務窗口Z01-Z07 |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辦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地點 |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綜合服務專區綜合受理業務窗口Z01-Z07 - 3樓Z01-Z07號 |
審批結果名稱 | ××省(區、市)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省(區、市)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
審批結果類型 | 批文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國務院對確需要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附件第205項: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實施機關:衛生部、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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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附件2第3項: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生產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審批;下放省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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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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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要求。 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生產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當取得國務院衛生計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外生產的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當取得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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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規定》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行政許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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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監督檢查職責: (四)對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及其生產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以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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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 |
制定機關 | - |
發文字號 | - |
依據內容 | 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已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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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山東省人民政府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山大路207-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復議辦公室
電話:0531-51781827
行政訴訟
部門: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47號
電話:0531-81691000
受理條件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中所列的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之外生產的國產或進口涉水產品
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備注 |
國產涉及飲用水安全產品衛生許可延續申請表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延續申請表.docx | 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延續申請表-樣表.docx | 無 | 無 | - |
衛生許可批件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近一年內對產品進行檢驗后出具的衛生安全性檢驗報告(其中,大型水質處理器提交總體性能檢驗報告;消毒劑和消毒設備提交衛生安全性檢驗、總體性能檢驗、消毒效果檢驗、有效成份含量及穩定性試驗報告。)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生產相關資料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延續申請表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延續申請表.docx | 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申請表-樣表.docx | 無 | 無 | - |
在華責任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 | 原件或復印件 | 數據共享(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 1 | 無 | 營業執照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文件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在華責任單位授權書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產品進口報關單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產品材料及配方(應當符合《山東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規定》附件1《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申報材料要求》第十三條的規定)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產品標簽(銘牌)、產品說明書(標注內容應當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產品質量標準(應當按照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編制;標準文本應當包括規范性引用文件及分類與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規定,規范性引用文件應當包括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規范)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申請無負壓供水設備、飲水機、水質處理器衛生許可,產品中與水接觸的主要材料屬其他企業生產的,應當提交該材料衛生安全性文件(應當為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檢驗報告的復印件(檢驗報告有效期2年,必須注明所檢材料或部件的品牌、規格及顏色等特征);衛生許可批件和檢驗報告中的材料名稱、生產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材料中所使用的材料名稱、生產企業名稱一致)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產品名稱中使用注冊商標的,應當提供商標注冊或商標受理文件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無 | - | 快遞郵寄,網上提交,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 | 必要 | - | - | 無 | 無 | - |
常見問題
問 : 市級許可單位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回答:0531-689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