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備案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承諾辦結時限 | 18 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20 工作日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聯辦機構 | - | |
是否一次辦好 | 是 | 事項版本 | 12419 | |
服務對象類型 | 企業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通辦業務范圍 | -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
是否存在運行系統 | -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辦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窗口名稱 | 綜合受理窗口 |
辦理地點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C-1131室;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E09窗口 - E09 |
審批結果名稱 | XX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同意XX融資擔保公司XX變更備案的通知 |
審批結果類型 | 其他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關于印發<山東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發文字號 | 魯金監發〔2020〕11號 |
依據內容 |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即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以下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稱“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各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或者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稱“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第五條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全省融資擔保公司和省外融資擔保公司來魯設立分支機構的準入、退出;負責融資擔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變更事項審批;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制定;負責省屬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指導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工作。 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融資擔保公司(含省外融資擔保公司駐魯分支機構)變更事項備案,負責省內融資擔保公司在本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備案;負責指導所轄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負責建立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防范工作機制;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 融資擔保公司有下列事項之一的,應自分支機構設立之日起或者變更相關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變更后的事項應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等有關規定: (一)在省內設立分支機構; (二)變更名稱; (三)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四)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變更住所(經營場所); (六)變更營業范圍; (七)增加注冊資本。 第十四條 融資擔保公司變更事項涉及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載明內容的,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抄報的備案文件換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關于印發<山東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發文字號 | 魯金監發〔2020〕11號 |
依據內容 | 第五條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全省融資擔保公司和省外融資擔保公司來魯設立分支機構的準入、退出;負責融資擔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變更事項審批;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制定;負責省屬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指導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工作。 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融資擔保公司(含省外融資擔保公司駐魯分支機構)變更事項備案,負責省內融資擔保公司在本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備案;負責指導所轄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負責建立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防范工作機制;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工作。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關于印發<山東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發文字號 | 魯金監發〔2020〕11號 |
依據內容 |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即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以下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稱“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各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或者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稱“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四項配套制度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文字號 | 銀保監發〔2018〕1號 |
依據內容 | 《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 融資擔保公司變更名稱、營業地址、業務范圍或者增加注冊資本,應當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換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關于印發<山東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發文字號 | 魯金監發〔2020〕11號 |
依據內容 |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即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以下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稱“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各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或者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稱“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第五條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全省融資擔保公司和省外融資擔保公司來魯設立分支機構的準入、退出;負責融資擔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變更事項審批;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制定;負責省屬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指導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負責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工作。 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融資擔保公司(含省外融資擔保公司駐魯分支機構)變更事項備案,負責省內融資擔保公司在本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備案;負責指導所轄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融資擔保公司日常監管;負責建立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防范工作機制;負責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 融資擔保公司有下列事項之一的,應自分支機構設立之日起或者變更相關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變更后的事項應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等有關規定: (一)在省內設立分支機構; (二)變更名稱; (三)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四)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變更住所(經營場所); (六)變更營業范圍; (七)增加注冊資本。 第十四條 融資擔保公司變更事項涉及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載明內容的,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抄報的備案文件換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四項配套制度的通知》 |
依據類別 | 其他規范性文件 |
依據機關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文字號 | 銀保監發〔2018〕1號 |
依據內容 | 《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 融資擔保公司變更名稱、營業地址、業務范圍或者增加注冊資本,應當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換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
依據類別 | 行政法規 |
依據機關 | 國務院 |
發文字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3號 |
依據內容 | 第九條 融資擔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融資擔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自分支機構設立之日起或者變更相關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變更后的相關事項應當符合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的規定。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辦理流程
環節名稱 | 辦理內容 | 辦理期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辦結 | 對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融資擔保公司下發備案通知 | 1 | 符合《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于融資擔保公司變更事項備案有關規定 | 是否下發備案通知 |
受理 | 對申請材料進行進一步審查,并出具審核意見,通知申請人進行整改落實。 | 14 | 符合《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于融資擔保公司變更事項備案有關規定 | 是否通知整改 |
申請 | 受理人對照審批條件進行審核。初步審核主要審查申請材料是否完整、合規。接收人當場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告知申請人當場補正,并予以協助。不能當場補正的,做出補正材料通知單,列明需補正的材料內容和補正期限。 | 1 | 符合《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于融資擔保公司變更事項備案有關規定 | 是否受理申請 |
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濟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行政復議中心001、002窗口
電話: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訴訟
部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天橋區人民法院、濟陽區人民法院、商河縣人民法院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47號,天橋區無影山中路110號,濟陽區新元大街9號,商河縣鑫源路10號
電話:0531-81691000,0531-85964813.0531-81171234,0531-84860128
受理條件
融資擔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備注 |
股權轉讓協議書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變更股權轉讓協議書.docx | 變更股權轉讓協議書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新增股東證明材料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新增股東證明材料.docx | 新增股東證明材料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營業場所證明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營業場所證明.docx | 營業場所證明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公司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情況報告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公司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情況報告.docx | 公司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情況報告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docx | 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關于變更備案的請示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暫無 | 必要 | 關于變更備案的請示.docx | 關于變更備案的請示 (示例).docx | - | 材料完備齊全且真實有效 | - |
常見問題
問 : 哪些情況需要變更備案?
回答:《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九條:“融資擔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融資擔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自分支機構設立之日起或者變更相關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變更后的相關事項應當符合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的規定。”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號碼: 0531-51702928;0531-68966370
窗口咨詢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C-1131室;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E09窗口
投訴方式
投訴電話號碼: 0531-51702997
窗口投訴地址: 濟南市站前路9號1號樓政務服務中心3樓西廳z02綜合窗口;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濟南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C-1131室;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E09窗口
收費信息
不收費
指南查看與下載
辦事指南.pdf下載到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