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備案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濟南市司法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承諾辦結時限 | 8 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 | 30 工作日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聯辦機構 | - | |
是否一次辦好 | 是 | 事項版本 | 12425 | |
服務對象類型 |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其他組織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通辦業務范圍 | -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快遞申請 | |
是否存在運行系統 | -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
是否支持快遞申請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司法行政審批分廳 |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1-68967369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3、004窗口 |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辦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初審件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窗口名稱 | 政務服務窗口 |
辦理地點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1、002、003、004窗口;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四樓G10 - 政務服務003、004窗口 |
審批結果名稱 | 律師事務所執業證副本變更登記 |
審批結果類型 | 其他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依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
發文字號 | 司法部令第119號發布,司法部令第143號修正 |
依據內容 | 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負責人、組織形式、住所等事項的,變更審核或者備案機關應當自作出準予變更決定或者備案之日起十日內,為律師事務所辦理執業證書變更事項登記或者換發執業證書。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依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
發文字號 | 司法部令第119號發布,司法部令第143號修正 |
依據內容 | 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負責人、組織形式、住所等事項的,變更審核或者備案機關應當自作出準予變更決定或者備案之日起十日內,為律師事務所辦理執業證書變更事項登記或者換發執業證書。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依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
發文字號 | 司法部令第111號發布,司法部令第133號修訂 |
依據內容 | 律師事務所變更住所、合伙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報原審核機關備案。 |
原文下載地址 | 點擊查看 |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依據類別 | 法律 |
依據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第三次修正 |
依據內容 | 律師事務所變更住所、合伙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原審核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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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環節名稱 | 辦理內容 | 辦理期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受理 | 受理申請 | 4 | 1、內容真實、齊全;2、符合相關規定 | 受理;不予受理;補充補正 |
審核 | 審查材料 | 2 | 1、內容真實、齊全;2、符合相關規定 | 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補充補正 |
辦結 | 將變更信息上傳至山東省律師信息管理系統 | 2 | 審核通過 | 律師事務所信息變更 |
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濟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行政復議中心001、002窗口
電話: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行政訴訟
部門: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法院;濟南市商河縣人民法院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47號:濟南市天橋區無影山中路110號:濟南市濟陽區新元大街9號;濟南市商河縣溫泉路 1111 號
電話:0531-81691164(歷下區);0531-85964855(天橋區);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濟陽區):0531-84863506(商河縣)
受理條件
材料齊全,內容真實;機構住所管轄區劃應與擬變更主管機關一致
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備注 |
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備案表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申請人自備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律師事務所(分所)變更主管機關備案表(空表).docx | 律師事務所(分所)變更主管機關備案表(樣表).docx | - | 1、內容真實、齊全;2、符合國家規定 | - |
市司法局出具的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的說明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政府部門核發 | 律師事務所所在地市司法局開具 | 非必要 | 市司法局出具的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的說明(空白).docx | 市司法局出具的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的說明(樣例).docx | - | 真實有效 | 《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備案表》中“市司法局審查意見”中審查蓋章機關為市司法局的,本材料可以容缺;《律師事務所變更主管機關備案表》中“市司法局審查意見”中審查蓋章機關為審批局或其他機關的,本材料為必須材料。 |
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副本 | 原件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2 | 通用 | - | 窗口提交 | 政府部門核發 | 山東省司法廳制發 | 必要 | 律師事務所執業證副本(空白).pdf | 律師事務所執業證副本(樣例).pdf | - | 真實有效 | - |
常見問題
問 : 變更主管機關的,應該向哪個部門申請
回答:律所變更主管機關的,應該向擬執業地具有管理權限的司法行政部門申請問 : 多長時間可以辦結
回答:法定辦結時限為30個工作日,承諾將在8個工作日內辦結。問 : 網上辦結后還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回答:網上申請辦結后,需盡快將律師事務所執業證副本提交給本所主管機關,在證件上進行登記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號碼: 0531-68967366;0531-68967367
窗口咨詢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3、004窗口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3、004窗口
投訴方式
投訴電話號碼: 0531-68967369
窗口投訴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3、004窗口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司法行政分廳003、004號窗口
收費信息
不收費
指南查看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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