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備案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承諾辦結時限 | 當場 | 法定辦結時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否 | 聯辦機構 | - | |
是否一次辦好 | 是 | 事項版本 | 12409 | |
服務對象類型 |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通辦業務范圍 | - | 辦理形式 | 快遞申請,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
是否存在運行系統 | -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
行使層級 | 省級 | |||
是否支持快遞申請 | 是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李兆軼 |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1-51798282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經十路3377號 |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 |
辦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 |
窗口名稱 | |
辦理地點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3377號 - |
審批結果名稱 | 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輻射監測備案表 |
審批結果類型 | 其他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依據機關 | 原環境保護部 |
發文字號 | 2010年9月25日環境保護部令第11號發布,2021年1月4日生態環境部令第20號修改 |
依據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 [啟運備案] 一類放射性物品啟運前,托運人應當將下列材料報啟運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一)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輻射監測備案表;(二)輻射監測報告。 第二款 前款規定的輻射監測報告,在托運人委托有資質的輻射監測機構對擬托運一類放射性物品的表面污染和輻射水平實施監測后,由輻射監測機構出具。 第三款 收到備案材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在啟運前將備案表通報放射性物品運輸的途經地和抵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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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依據機關 | 原環境保護部 |
發文字號 | 2010年9月25日環境保護部令第11號發布,2021年1月4日生態環境部令第20號修改 |
依據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 [啟運備案] 一類放射性物品啟運前,托運人應當將下列材料報啟運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一)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輻射監測備案表;(二)輻射監測報告。 第二款 前款規定的輻射監測報告,在托運人委托有資質的輻射監測機構對擬托運一類放射性物品的表面污染和輻射水平實施監測后,由輻射監測機構出具。 第三款 收到備案材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在啟運前將備案表通報放射性物品運輸的途經地和抵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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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地址:濟南市經十路3377號
電話:0531-51798282
行政訴訟
部門: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地址:濟南市經十路3377號
電話:0531-51798282
受理條件
1.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輻射監測備案表2份; 2.放射性物品運輸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批準書復印件; 3.有資質單位出具的輻射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