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檢查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實施主體 | 東阿縣發改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行使層級 | 縣級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
依據類別 | 行政法規 |
制定機關 | 國務院 |
發文字號 | 國務院令第673號 |
依據內容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第十六條:“核準機關、備案機關以及依法對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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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環節名稱 | 辦理內容 | 辦理期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1.檢查通知 | 根據舉報線索或檢查計劃,下發檢查通知 | 當場 | 根據舉報線索或檢查計劃,確定檢查項目 | 檢查通知 |
2.實施檢查 | 現場檢查、在線監測 | 當場 | 企業備案項目是否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及時報送建設實施基本信息;是否屬于實行核準管理的項目;是否按照備案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進行建設;是否屬于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項目等。 | 出具檢查結果 |
3.反饋意見 | 利害關系人進行陳述和辯解 | 5個工作日 | 對利害關系人進行陳述和辯解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 利害關系人進行陳述和辯解 |
4.作出決定 | 對檢查結果作出決定 | 3個工作日 | 是否屬于本部門職能,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 1.未發現問題。2.發現問題,事實清楚的,依法作出處罰,督促整改;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退回補正、重新調查取證;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 |
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東阿縣人民政府
地址:東阿縣文化街116號
電話:0635-3276159
行政訴訟
部門:東阿縣人民法院
地址:東阿縣曙光街與324省道交叉口東100米
電話:0635-32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