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互聯網電子證照反饋 |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承諾辦結時限 | 當場 | 法定辦結時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聯辦機構 | - | |||
服務對象類型 | 自然人,企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其他組織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中介服務信息 | ||||||
中介服務項目名稱 | - | 法律依據 | - | |||
特別程序信息 | ||||||
特別程序時限 | - | 特別程序種類 | - | |||
通辦業務范圍 | -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
事項版本 | 12416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
是否支持快遞申請 | 否 | 申請材料聯系人 | - | |||
申請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 | 申請人材料郵寄地址 | - | |||
行使層級 | 省級 |
辦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地點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1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大廳一樓C1/C3/C5/C7/C8/C9窗口 - C1/C3/C5/C8/C9窗口 |
審批結果名稱 | 打印個人參保繳費證明 |
審批結果類型 | 其他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文字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 |
依據內容 |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開放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程序,界定可供查詢的內容,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自助終端或者電話、網站等方式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五條 第一款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應當設立專門窗口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第二款 參保人員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保人員委托他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被委托人需持書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需要書面查詢結果或者出具本人參保繳費、待遇享受等書面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 第三款 參保用人單位憑有效證明文件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免費查詢本單位繳費情況,以及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涉及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相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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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 |
依據類別 | 部門規章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文字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 |
依據內容 |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開放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程序,界定可供查詢的內容,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自助終端或者電話、網站等方式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五條 第一款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應當設立專門窗口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第二款 參保人員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保人員委托他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被委托人需持書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需要書面查詢結果或者出具本人參保繳費、待遇享受等書面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 第三款 參保用人單位憑有效證明文件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免費查詢本單位繳費情況,以及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涉及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相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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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依據類別 | 法律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
依據內容 | 第四條 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七十四條 第四款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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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依據類別 | 法律 |
制定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
依據內容 | 第四條 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七十四條 第四款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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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環節名稱 | 辦理內容 | 辦理期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查詢打印個人參保繳費證明 | 查詢打印個人參保繳費證明 | 1 | 審查是否本人查詢打印或者委托人是否可查詢打印 | 查詢打印個人參保繳費證明 |
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山東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泉城路319號;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電話:0531-82621687
行政訴訟
部門:濟南市歷下區法院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147號
電話:0531-81681000
受理條件
社會保險參保人員
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對應電子證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來源渠道 | 來源渠道說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填報須知 | 受理標準 | 備注 |
身份證 | 原件 | 數據共享(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 1 | A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 窗口提交 | 政府部門核發 | 公安部門核發 | 必要 | 身份證(空白樣表).docx | 身份證 (示例樣表).docx | - |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 若無法獲取身份證電子證照信息,則需要申請人提交實體身份證。 |
常見問題
問 : 是否可以通過網上自行打印參保繳費證明?
回答:可以,登錄省直個人網辦可自行打印加蓋紅章的參保繳費證明。